伪造合同劳动法应该怎么处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1:04:25
(请大家耐心看完,可能叙述的有点长了)

我是07年12月11日去了一家工贸公司做行政人事的,因为国家强制08年所有

私营单位要办理保险,合同什么的.所以我主要负责这块!老板说试用期是一

个月(只是口头说而已),后来在办理合同和保险时,咨询了劳动局的人,说试

用期是一个月也要在15天后签定合同.所以后来办理劳动合同签定的时候,

本人也签定了,老板也知道(因为办理保险时要公司花名册,劳动局说试用的

也应该在花名册内,花名册老板也过目的.)所以正式合同在07年12月27日签

定,合同有效期是08年1月1日到08年12月31日.(合同的内容也是我负责的,

因为先让老板在草稿合同上写了一些薪资,工作时间,工作性质,所以我直接

照老板写的去填写正式合同)!可就在08年1月14日发薪资的那天,老板给了

薪资后,又给了我份协议,协议内容说是实习期满,不在聘用!半个月内转走

保险关系(应该是试用期,老板写成实习了),走的时候什么理由也没给我,因

为他给了我这协议后就立刻开车出门,等我详细看了后,就找不到他人!! 后

来我气得直接把我公司那份合同扔了,前2天,公司要我把劳动关系转走,问

我要我的合同,我没给,因为劳动局让我留着说以后仲裁申诉时要的证据.公

司里那份也扔了,后来公司就让现任的人事,重新伪造了合同,合同上的签名

都是别人伪造我的签名,然后拿着那份合同,解除了我的劳动关系!!!而且,

原合同上没有写试用期的时间,我身边的这份也没有,而伪造的合同上,人事

部伪造的时候加上试用期了!!!!

所以想问下就我现在这种情况,如果按新劳动法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很急!~!~!~

你这种情况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你所能得到的赔偿是:1个月的工资。
具体参照 《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 四十八条 八十七条 。
当然你有要求劳动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四十八条)。

当然,单位用伪造的劳动合同的,你可以就你手上的 劳动合同 以及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事实 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伪造的话可以通过笔迹鉴定查明,你可以方心。

我什么不明白可以站内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