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在我国法律上有法律地位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2:50:23
城管在我国法律上有法律地位吗

城管是一个综合执法机关,依照环保、工商、园林、规划等不同部门的多部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执法。这就是说城管执法是有依据的,只是并非依据城市管理专门的法律、法规。所谓的城管不合法,主要是指城管机构的设立没有经过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只是依据国务院有关文件,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没有合法的编制和经费预算。把那些与城管执法有关的分散在各部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条文集中到一起,属于汇编,不属于立法,重复立法也没有必要。

首先要认清城管部门是属于事业单位还是行政单位,好象城管部门没有行政编制,既然它不是行政部门就当然没有行政执法(处罚)权,没有当然的行政处罚权就要看有没有其他法律赋予其行政执法(处罚)权.从目前来说,我国的行政处罚法已经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部门依法行使,其他组织\单位及个人不能拥有行政处罚权.另外目前有一种所谓的联合执法的行动经常出现,但这也是有严格要求,则必须由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牵头联合进行执法,不能任意随便进行.总的来说城管部门是没有合法的行政执法权更没有行政处罚权,城管部门往往是单独上街行使所谓的执法权看来是没有法律依据,记住是没有法律依据,但其他依据嘛?!就不好说了!哈哈!其实广东有一家企业在湖南做了个户外广告,被城管部门处罚了,该广东的公司与当地的行政部门进行了行政诉讼,打的就是城管部门是否有行政处罚权,法院的判决很含糊很牵强,结果当然是死也要撑住城管部门啦,懂法律的人一看就知道当中的问题.

城管是综合执法部门,依照各跨部门的法律执法,当然具有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