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是否一定要到机关里办分居手续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0:59:25
我和我老婆已经分居了一年多了,她一直不肯跟我办手续,她说一定要拿到我老爸分给我的财产才跟我签字.但是我老爸还健康,我不想他现在就分财产,而我都同意以后我老爸分给我的财产都给她.所有东西都给她了.我一年前到现在都是出去租房子住的.我离家一分都没带走.而且我每月都有给她生活费.请问分居一定要去办了分居手续才算分居吗?是否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呢?

首先,分居不需要办任何手续.
其次,分居两年并不能自动离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你分居两年只是法院应予离婚的一种情形. 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给我发消息.

分居没有法定的手续可办。

分居两年并不能自动离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