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故意伤害罪逮捕后几天判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8:51:51
我的姨父应为其母亲与其哥哥不和。其去他哥家拿他妈的衣服与其哥哥发生口角,其回家其哥随后叫上女儿老婆女婿上门吵架,其哥女婿带领了5.6个人带着棍子在我姨夫家门外。其哥与老婆女儿女婿上家里去吵架。我姨夫与姨母将他们撵出去。出去后其女婿带来的人对我姨夫进行殴打,我姨夫回家拿起刀出去无意将其嫂子砍伤(其嫂称其是去劝架的)使其造成轻伤。应为我方没有证人所以我姨夫应故意伤害罪拘留现以逮捕。由于对方要求赔偿太高无法私下解决,现以被逮捕4个月了还没有判刑。这样合理吗?如果判刑可以判几天。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 :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故意伤害如果构成轻伤或者重伤就构成犯罪,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14天,最长37天,这期间一般回逮捕,逮捕以后的期限一般两个月,最长7个月,问拘留的最长期限没有什么意义,如果构成犯罪,是要判刑的,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二)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审查起诉期限
1、 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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