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涉及劳动关系的法律问题请教律师!太不公平了请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41:08
我一个亲属于1991年5月30日进入长春某研究所做质量检验,一直处于临时工状态基本工资从44元/月逐步涨到07年的360元/月.07年5月11日由于工资问题协调未果,自己和同事一起离职,但是没有任何书面材料宣称离职.其同时离开的同事部分人员3周后就又回到岗位,但是11月份被全部辞退,这部分人员研究所给后来给交了养老保险之类的福利.现在想咨询一下明白人,这个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得到一些补偿,毕竟工作了17年,现在却什么都没有得到,真的不太公平.但是我这个亲属一直是农村户口,请专家指点.

你的问题也是个老问题,如果争取权利,我有以下建议:
1、2007年5月那次离职,是协商未果后,单位提出的还是你的亲属自提出的,如果是自己提出,则不会有补偿,这属于是主动辞职。
2、工作了17年,这只是你和你的亲属认为工作了17年,有什么证据有证明他工作了17年吗?如果有,你们一定要注意收集,什么考勤表、与公司有关的签字的东西等等,只要有,就都留着。否则单位很可能会否认你的亲属与他们的劳动关系,因为一旦赔起来,对单位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更何况还不是就你亲属一个人。
3、如果证据都有了,就可上告。你们可要求的权利有
(1)这十几年来的社会保险补缴
(2)如果是单位辞退的话,还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3)工作十年以上,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意:去年5月份的离职应无效,因为他们与你的亲属没办任何离职手续,到现在仍视为没有离职)
(4)2007年5月份到现在的月生活费
(5)要求保留劳动关系
这是我所能想到的,视情况而定吧

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