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的外遇,后来的家庭暴力,最终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详情见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1:21:20
农村的堂哥长年出门在外,做个小工头,一年能挣不少钱.前两年在镇上买屋搬家了.他一年难得回两趟家,堂嫂在家带12岁的儿子过,没有任何经济收入.
他虽然很能"混",但就是人挺抠的,经济大权一直在他手里,按月给堂嫂和12的儿子(在上6年级)300元生活费.在家从来都是"一言堂",啥事都是他说了算.堂嫂历来沉默少言.(说实话,如果没发生后来的事情,照平日看来,家里人对堂哥倒有微词,说他挺横,霸道;对堂嫂绝对没话讲)
现在堂嫂突然有了外遇,对方是个穷小子,可算是一无所有.但堂嫂执意要离婚.
堂哥坚决不同意.所以两个人长期冷战.堂哥时好时坏,好的时候抢着干活,找话讲,但坏的时候就拳打脚踢,两次把堂嫂打的半夜偷偷跑回娘家.
现在堂嫂家父亲带她去县医院看了医生,说是轻伤.
堂嫂娘家人本来一直责骂堂嫂,一直劝和,但两次家庭暴力后,看堂嫂被打的浑身是伤,心里也气,支持她离婚.
现想问高手:1,这种先外遇,后又挨打,都能找到证人证据的,财产分配时会倾向哪方呢?
2,小孩12岁了,如果女方要的话,是不是肯定会判给她?抚养权和抚养费到底怎么算?
3,这种算不算家庭暴力啊?
谢谢啊!!!!!!真实情况,请随意调侃者勿进!!!!!!!!!!!!
孩子已懂事,很怕爸爸.他爸爸有点喜欢人前显摆,我亲眼见到他爸爸过年给他一身新(衣服和鞋),当我们面拿来给他试,他顺从地试,但一点没有小孩子试新的喜悦,鞋子买大了好几码,他爸爸让他脱下来换,他也顺从换了.就象是试衣的塑料模特.他爸爸亲昵地拍他头,他微微地把头偏向一边让掉了.
让人辛酸的孩子!!!!!!
现在又听说,堂哥跟大家说他没打她,只是普通打架,而且存折都在她手里.家里人都是朴实的庄稼人,都说他平日里太横才这样.现在补救也晚了.(这两点如果真要起诉的话,那么病历和银行存款应该可以弄清的吧?)
诚请更多高手参与,谢谢了!!!!!!!!!!

根据你提供的相关情况,我认为: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属于共同财产。这种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各自的过错,根据过错大小,由各自承担,具体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由法院根据证据的内容和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十岁一下的小孩归女方抚养,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法律立法的精神,是按照有利于小孩抚养的原则判决给谁抚养。根据本案的情况,女方没有劳动收入,且存在外遇情况。男方有固定的劳动收入,从经济抚养方面,男方占有优势。但是,男方有家庭暴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宜于孩子的成长。如果证据证明,男方不能照顾孩子,可能存在打、骂孩子的可能。那么法院也会判决给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按时支付或者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3、根据你说的情况,属于家庭暴力构成轻伤的,还是犯罪的。如果确实构成犯罪,那么小孩就要给女方抚养了。

1,这种先外遇,后又挨打,都能找到证人证据的,财产分配时会倾向哪方呢?

如果女方在外遇之前就遭受暴力,那么财产分配会倾向于女方。反之则不然。

2,小孩12岁了,如果女方要的话,是不是肯定会判给她?抚养权和抚养费到底怎么算?

不一定会判给女方。原因如下:
婚生子的抚养权的归属,要看离婚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婚生子的个人意愿。

抚养费的计算要根据你们当地的生活水平及确实的需要来计算。

3,这种算不算家庭暴力啊?

属于家庭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明确规定,婚姻法中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且本案中的男方对女方的伤害已达轻伤程度,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很难回答,
还是咨询下当地律师吧
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