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年休假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0:53:52
您好:
我是2006年11月进的公司,3个月试用期之后,也就是2007年2月1号签的一年合同,前不久2008年2月1号又签了3年的合同。按理说已满一年。但这次公司按新的合同法安排休假,为什么我却没有假期,不知他们做法对不对,他们只是说我差一个月,可比我早来一个月的同事就有5天假期,他是1月1号签的。难道我要到2009年之后才可能有休假吗?哎,想起人家就要一块集体旅游了,我却不能享受,真有点想不开,郁闷。敬请解答!
谢谢,十分感谢!

你们单位的做法是不对的,你应该是有年休假的,为什么呢?因为你2007年是全年工作过的,也就是说你已经累计工作且连续工作满一年,应该可以享受年休假待遇.问题出在,单位与你是07年2月1日签订的合同,计算到07年底,你只有11个月的工时时间,还不满一年,其实你早已超过了一年.3个月的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合同期内,也就是说你的合同应该从06年11月份开始算起.
与领导好好协商一下吧,今年没有也就算了,毕竟你还得在这个单位继续做下去呢,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