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法律问题及程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5:07:06
2008年2月5日,由于罗胜利与其十几位股东在某饭店算帐没有事先告之其一股东罗华.当罗华得知消息与其父亲罗道伟赶到某饭店问罗胜利退还股金及利润的事,罗道伟罗胜利"这钱什么时候给我."罗胜利回答说"长辈你好话没有一句,没看清楚我和他们在商量?"罗华说"长辈没有骂你,难道还要和你讲好话?"这时罗胜利、邓先余拿起凳子打罗华,把罗华从屋里追到屋外,在场时有罗道社、陆魁佳、邓继乐在扯开,这时罗方骑车经过,罗华叫住罗方。罗方停车把罗华扯开问罗胜利等人什么事?罗胜利、邓先祝、邓先余冲上来不讲理,二话没有说就动手打人。邓先祝拿着“大哥大”手机猛击罗方头部,连击数下,然后三人用拳脚继续踢打罗方双股,直至发现罗方头部开始大量流血,当事人昏倒后才停手。还扬言就是要打死罗方,我有的是钱,随你叫什么白道(公安人员)、黑道(黑涉性质闲散人员)来。
注:1.罗方未曾与罗胜利、邓先祝、邓先余等人发生口角。
2.当时虽说股东与饭店老板都在场,由于到股东的利润及饭店的人际关系,不能当庭作证。
请教老师如果私了不能解决,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有关法律程序能否一一道明。

这个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你有没有报警。如果说,你没有报警那么这件事就很麻烦了,因为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 “谁主张谁举证”,你就要拿出对方打人的证据。如果说,你报警了这事就好办了,被打成轻伤以上的伤可以通过司法机关公诉或刑事自诉。被打成轻微伤可以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公安机关有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