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12小时,分两次,每次6小时,是不是违反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3:59:06
我妈妈每天工作12小时,一年到头,根据厂方需要进行休假.如厂方业绩好,则只有春节有休息且没有工资.我想问一下,是不是违反了新劳动法?合理的安排应该怎样的?
我家那边的工厂都是这样安排的,工作人员也是自愿的,但有订合同
合同里没有具体说明工作时间,但有说要遵守国家劳动法
他们的工资计算方法是
去年每天34元打底和多劳多得相结合.没有其他费用.
就是说:如果你产品重量高,给你高与34元的日薪.
如果产品重量轻,保证你每天不低于34的日薪.
我是不想看到我妈妈那么辛苦,她每天中午12:00--18:00工作,晚上还要赶12点的工,做到凌晨6点.还要干家务.
我情愿工资低点,但保证休息

国家规定每天正常工作的时间是8个小时,超出的时间算加班人工另算,每个工人都享有国家规定的节日假日,在假日上班人工也另算,看不同的地区都设立不同的最底工资标准。

像你说的那样是违法,试试去劳动局那告他,要小心别让其他人知道,避免你妈妈被炒鱿鱼,现在的老板有几个是有良心的啊,就会打压工人,赚工人的血汗钱。

像LZ说的你妈妈的老板也没给加班费。你还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帮妈妈做点家务,早日出来工作赚钱给你妈妈享富吧

违反了劳动法 去告厂方

看那个 工厂 是国企 还是私企了 貌似国企不应该 12个小时

肯定违反了,可是现在的私人企业又有几个遵守劳动法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