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应不应该见义勇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6:49:19
假设你为反方(即不应该),你的理由是什么呢?

聚焦见义勇为退出中学生规范
  www.dsedu.net 2003-2-14 越秀教育网
  来 源:大洋网

  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准”内容全部砍掉
  “敢于斗争”和“见义勇为”分别在小学生和中学生行为规范中被删掉
  “遇有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救自护’”等有效保护青少年生命安全的内容则首次出现
  大洋网讯 据广州日报援引北京娱乐信报报道,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北京市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昨(2.13)天正式出台。据了解,原来学生守则里规定很多“不准”的内容:不准迟到、不准打架……新的守则和规范更加人性化,将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准”内容全部砍掉。“做事认真负责,学会与他人合作”、“学会与父母沟通感情”、“文明上网”、“不赌博,远离毒品”等成为新增内容。“诚实守信”也被列入中小学生守则。
  此外,“敢于斗争”在新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被删掉,“见义勇为”也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消失。“主动报告”、“遇有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救自护’”等有效保护青少年生命安全的内容则首次出现。
  专家 学生应该首先自救而非救人
  在昨日出台的《北京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准”内容以及“见义勇为”等用词被取消,这引起了广州教育界的一连串思考。昨日,记者就这个改动采访了各方面人士,他们绝大多数对这一改动表示赞同,但也有少数人担心,取消“见义勇为”字眼会否造成这种优良传统在教育中的逐渐缺失。
  “自我保护”不是“自私”
  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黄伟宗:作为一个从事教育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很赞赏这样的改动。见义勇为的精神应该提倡,但是我们也应尊重客观规律。按照人的自然生理规律,处于童年的中小学生本来就是弱者,他们不像成年人那样有自立的能力,因此对于他们来说,首先要思考的生命命题不是救人,而是“自救”。近几年中小学生由于贸然救人产生更大悲剧的事例我们都听得很多。
  让中小学生强调“自我保护”的意识绝不意味着“自私”,这是尊重客观规律。依我看来,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