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提供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纠正公民身份号码跨省重号工作的通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7:20:33
谁能提供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纠正公民身份号码跨省重号工作的通知》?

谁能提供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纠正公民身份号码跨省重号工作的通知》(公治(2006)369号)?
十分感谢!
顺便说一下:任何一个公安网都没有,请不要这样回答了,知道的请上全文。谢谢!

公安部自建立部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以来,发现公民身份号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
重号问题比较突出。这一问题的存在给群众办理权益事务和社会各部门使
用公民身份号码带来诸多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现就集中开展纠正公民身份号码跨
省重号工作通知如下:

纠正跨省重号工作应实行“谁编码、谁负责,谁出错、谁纠正”的原则。各地要根据公安部人
口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跨省重号清单,集中组织开展清理纠错工作,凡出现跨省重号(包括其
他重号、错号)的派出所,应认真核对公民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
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登载信息等户籍资料信息,认真清
理解决重号、错号问题。

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重号公民一方常住户口在编码地,另一方已迁往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修改户口
在本地的公民身份号码;二是重号双方均已迁往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原编码地公安
机关协商迁入地公安机关,修改其中一方的号码。发生重号的迁出地与迁入地公安机关要加强
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妥善解决问题。在纠正跨省重号的同时,各地也要注意做好本省
(自治区、直辖市)内重错号的清理纠正工作。

各地纠正重号、错号的情况要及时向公民身份号码的使用部门和单位通报,并出具由公安部统
一制定的证明,方便群众在各用号部门办理公民身份号码变更手续。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应免费为群众换发变更公民身份号码的居民身份证,并收回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