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股权分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5:17:26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且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
  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股权分置改革是为了解决A股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而采取的举措。
  股权分制改革发展过程:
  第一阶段
  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
  中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股权分置改革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二阶段
  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
  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
  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就是股权分置改革的简称,过去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股票没有真正做到同股同权,有的获得了流通权(即流通A股、B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自由转让交易,有的则没有流通权(如国家股、法人股等非流通股),只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股权转移。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同股同权,自去年5月份起,国家决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让非流通股支付一定的对价,实现可流通,这就是股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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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市上一直存在著“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
过去由於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亦即股市同时存在著流通股与非流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