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修改户口名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6:01:37
怎样修改名字丫~?我现在14岁,还没有领身份证的,是不是就只要改户口的?是不是好难改的?要注意点什么?
主要是我现在的名字实在是太MEN了,王浩……碰巧我又是个女的……晕……那这样写申请怎么写啊?
是不是改完名字以后好麻烦的?比如老要写曾用名什么的?
请各位改过名字的哥哥姐姐帮帮我啦~谢谢咯~详细我会追加分的~
别说什么法什么法的啊,那些我都清楚的~
说说具体怎么改名捏???具体回答一下问题啦~说点经验丫~不要复制什么条例的过来~
还有就是想问问一个人可以改名多少次捏?我有一个同学幼儿园一个名小学一个名初中又一个名……可以改多少次啊?

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可是不给你法也没用啊,你去了公安局,公安局的人有的话也不说丢个条子给你,要你自己去看,就算有耐心来帮你解释,也是讲法的,说穿了,改名字没那么简单的.

这个麻烦啊,你到当地公安局问问就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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