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这房子我有份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0:21:52
04年我老公在认识我之前从单位同事手上买了一套13万的住房,此房为单位的福利房。其中他自己出了5万,他爸爸给了5万,找他姐姐借了3万,认识我半年后,我们拿了结婚证.并且房子过户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过到他名下的,找关系办理的过户费花了3000元,我出了有1000元.由于买房,他没有钱装修,我娘家又出了3万的装修费,装修和结婚,娘家大概花了5-6万,因为结婚,他又向他姐姐借了1万.他常年在外地工作,在结婚后的大半年里,他因为生病,没有出去工作,因为这病影响生育,在结婚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们没有孩子,之后积极治疗,却因为他的不负责任,在一边治疗的情况下受孕了,于是最后放弃这个孩子.在结婚的这两三年里,我们已经共同还了他姐姐2万,还差2万,一直都是我自己养活自己,基本上我们的开销支出,有点像AA制一样.但我娘家补贴不少,现在我们因为一直以来性格不合,有离婚的打算,所以,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这个房子我有份吗?
房子不是他们单位分给他的,他没有买房资格,是一个有买房资格的人买了后,通过其他同事介绍然后转卖给他的.并且他的房产证在我们拿结婚证之后办了过户手续,办好后,房产证一直放在他爸爸家里保管.所以说从一开始他就在防着我.

我觉得一楼的说话差异,哪有债务是共同还,而房子是他本人的道理?更何况债务还是在还这个房子的债

1:(04年我老公在认识我之前从单位同事手上买了一套13万的住房, ) 从这句看 你没有份
2:(并且房子过户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过到他名下的,) 这句看 你也没份 因为虽然是在你结婚后才那到房子的 但是在你们没结婚钱就分到房子了 也就是说 单位分给他房子的时候 根本没考虑你,而又是在他的名下 所以你没有
3:(找关系办理的过户费花了3000元,我出了有1000元.由于买房,他没有钱装修,我娘家又出了3万的装修费, ) 这句看 如果你有具有法律效应的手续证明你真的出钱了 可以考虑你 否者照样没你份
4: ( 因为结婚,他又向他姐姐借了1万.他常年在外地工作,在结婚的这两三年里,我们已经共同还了他姐姐2万,还差2万,) 结婚后 你们夫妻是平等的 所以还钱是不分你我 你的钱也就是他的钱 只能说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的开支况且与房子没任何关系 所以 你没份
宗上所述,你应该没份

这种情况应该没份.

当然有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