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登记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6:32:47
要开办一家化工企业,想问问大家化工企业的办理登记具体怎么样办?说详细点啊。不是一般的程序,是不是还有生产许可证或者什么其他的东西,我们的产品是8类危险品的。急!!!!

一、凡新设立从事《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七大类化学危险品生产的企业必须凭《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审批件》办理注册登记,各级工商登记部门应按照《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审批件》标明的内容核准其经营范围,核发半年有效期执照;企业凭营业执照办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后,再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有效期的变更登记手续。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的,将按《监督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原有从事《监督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的七大类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的企业,各级登记部门应通过年检和档案的复查,查看该类企业是否具有《化学危险物品生产许可证》;若没有《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小型化学危险品生产期生产场所与该企业注册地分设的,应当设在与注册地同一区、县的行政区域内,其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办理分支机构登记;若仅是生产场所的,应在法人注册登记时予以注明。
四、对被吊销《化学危险物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各级登记部门应当依法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反企业登记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将按《监督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进行处理。
五、对非目录管理的化学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必须具体列明目录,不再直接核准使用“化工产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