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与产权过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47:22
请问:有一栋民房,它原来的产权证上的户名是我的,也是我从小住到大的。但是期间由于一些原因,把产权证上的名字换成了别人的。现在我们想把名字改回来,我们已经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书,里面其中有一条是赠与人委托受赠人办理一切过户事宜。那想请问,这样的话我去办理过户的时候赠与人还要一同前去吗?可不可以不用一起去(我已经有了赠与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
是的,赠与合同已经在公证处公正了。而且公证的时候双方都在场,证件也齐全!中介公司的说赠与合同就等于过户了。真的是这样吗?请给予准确的答复谢谢!!!

是可以不用他们去的。直接办理就可以。但是《赠与合同》公证书必须是经过公证处办理的。

双方必须都要到场,而且带好证件,私章等.
合同经过公正后就生效了(也就是说等于过户了)

早改了,现在必须要本人到场,把证件带齐,包括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