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拆迁、回迁和经济适用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18:52
您好!

一。我有一处承租房管局的房(有租赁协议),房还没有卖给我们,此房即将面临拆迁(不是政府拆迁)。我是三口之家,我们的户口都不在拆迁地,请问我要不要一定把户口都迁过来,户口在买此房和拆迁补偿及回迁中都有什么用处?一个人户口和三个人的有区别吗?听说有个〃三在〃即人在\户在\房在,现在这个拆迁核查标准还用吗?(我就怕到时拆了房没了着落,成了有户没房。不知还能不能迁回原来的户口地,现在的户口地有好学校,还不是为了孩子上学吗!)

二,拆了房后我想回迁,拆迁的地儿确实要盖回迁房,我可以得到回迁房吗,都有几种回迁房呀?是不是回迁房也要先取得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三,我够买经济适用房的标准吗?我爱人名下现在有一套按揭商品房,还没有还清房贷,准备卖了还贷和还债,还债后,我们的实际资产就不省什么了。可我听说人家不认这还债,并且还有一个卖房5年内不准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真是这样吗,那我们岂不是要没房住了!
请您耐心给解答一下。
万分感谢!

对于你的情况我也不是很了解,我也是刚刚经历过拆迁的。
请问你们一家三口的户口是不是在拆迁所在地?如果是的话,那应视为两户来处理,你和承租人都有权利拿到房款和拆迁证的。我不清楚你的《回迁购房证》是用来购什么房的,是不是经济适用房?而且你的情况我没遇到过,所以也不太清楚具体应该怎么办。
五一实行的新的《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不是拆迁法,而是在天津地区适用的行政文件)中关于定价的问题是老生长谈了,早在01年的《城市拆迁管理法》(全国适用)以及之后天津市下发的各个文件是就提到要按市场估价,但真正操作起来并不是这样的。有所谓的“专家”给你的房子估价,他们估的价格就是文件是指的“市场价格”,不要和他们较真,什么周边成交价格,房屋折损率,他们有的是数据和理由告诉你你的房子就值那么多钱。
真正新规定里的新内容是定向安置房的定义,以前这类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规定所有拆迁人有权选择“钱”或“房”两种里的一种,以前要么给钱,要么给房,不能选的,给什么就是什么。

朋友:你的问题我是这样理解 的,拆迁方只对房产 的合法所有着,您在你的问题里只是承租方,只能得到搬迁费和几个月的搬迁安置费,关于你的户口问题和这次拆迁补偿应该没有什么关系,这个补偿问题 要看你和房管局是什么关系,还要看你是在什么单位,单位有什么优惠政策,可以请单位出面和拆迁方进行有效的沟通!
同时吃透当地政府的政策和法规!维护你应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