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专业人士解决工伤赔偿疑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2:38:40
怎样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下面是是本人遇到的真实问题:

事由1:
本人是2008年的毕业学生,试用期内因工作受伤,在右额头上打了一道口子,缝了6针,现留下一道疤痕.

事由2:
公司正月初八上班,我因为没买到车票导致报到迟了三天 ,但我在初八那天发了短信给公司经理,请求谅解。但是我和另一位同事十一到了公司后,那经理以迟到为理由解雇了我们。

详细情况:
我和公司是签了试用合同的,但当时签的时候,公司公章拿去干别的去了,说盖了公章就把合同给我,后来我就没怎么催。所以一直现在那合同还在公司那里。
那公司没有给我买劳动保险.
我的手术费600多是公司出的.
但现在留下了一道很明显的疤痕

求助:
1.那工伤问题,我向公司提出了索要赔偿,并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给那公司的老总...但那公司拒绝了赔偿,说我那个根本不在工伤等级以内,所以那工伤等级的赔偿条例对我没用....

2.那辞退补偿问题,我也同样要赔偿,并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新的劳动法不是规定一定要为员工缴纳保险么
他没有为你缴纳,你可以去投诉他们

工伤的事情我不太了解
小伤的话,好像比较难处理

只要你的情况发生在08年1月之后的事情,那就可以请求劳动部门进行调解或是仲裁。可以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直接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处去。省的去问律师。不过,看企业和他们的关系,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他们不解决,那就直接去工会或是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