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助关于社保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6:42:06
本人于07年6月1日到公司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9月开始本人拿转正工资,但直到今天(08年2月)公司都没有为我缴纳社保,本人的劳动合同是07年11月为起始日,期限为三年.请问,我的社保应由哪年哪月缴起?(我指的是转正后开始算)本人所在的是私营公司,很多具体操作都不是很规范,按公司惯例,如果由08年3月开始为我缴纳社保的话那么就由08年3月即为社保的起缴日,至于07年11月至08年2月那段时间的社保公司不予以补缴.请问这段时间的社保公司应为我补缴吗?

对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也是同步的,因为合同期从07年11月开始,所以你的社会保险就必须从07年11月开始,如果,公司不给你补,你可以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预祝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