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咨询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0:42:31
咨询下我在公司2月15号办理的辞职,16 17 两天是周6周日 17号感觉身体不舒服 医院检查肺炎医生建议住院输液,18日我和公司我所在的驻点负责人联系说我住院出院后将医生证明补给他 他同意了, 后来现在我出院了公司说我旷工3天自动离职 不发给我这个月的工资和保险不给办理
公司说我 没有和公司的领导申请病假 只和当地负责人说没有用。可是早前的时候都是和当地负责人说的,考勤也是有当地负责人做月底做给公司的,公司说我没有给公司领导说明算我旷工 这样可以吗?

首先一个问题:你2月15号办的离职有没有任何书面的证明在你手上?比如说有你的书面辞职信,上面书写有日期,最好有公司的盖章或主管签名之类的(只是举个例子,能证明这一点就好了)
如果没有,那可能一点不好反驳说你是2月15号辞职的。
另外,周末没有上班也很正常,一般都是实行标准工时制的,5天8小时,周末按正常来说是休息的。除非他可以拿出要你加班的证据来(这个事后补的还是事先搞好的可有可以看得出来的,是不是经过公示就是标准,其实这样讲道理也不是很充分,不过真的要抗辩也是一个理由)
另外,旷工3天就算自动离职,是不是有任何公示出来的规章制度可员工手册之类的说明了可以这样做?如果没有,并且就是因为生病,本来按常理来讲,如果情况紧急可以补请病假的,这是也是合理的,那做出这么严重的处理显然不行。(自动离职和被解雇都是劳动关系终止了,是比较严重的处理,所以法律要求十分慎重)
最后还有一点,不给工资和社保没有任何道理的。工资是针对你的劳动给予的报酬,就算是被解雇都要按原来工作的天数给工资,就更不要说你的情况了。另外,社保也是有法律规定必须要给的,其他的福利可能会出现各个公司规定不同的情况,但社保,只要你在用人单位工作了一天,还是要给的。

建议你先将以上理由跟公司说明,最好是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劳动仲裁,不过为了一个月的工资还有社保搞到走法律程序,你花不来(很有可能会发生一审二审,可能会拖很长时间,一般公司一方都拖得起,劳动者一方难拖)
你的问题里,公司一方真的做的有许多可以反驳的地方,希望以上的说明可以帮到你。

1、根据国家医疗期的规定,你享有医疗期待遇。

2、申请辞职后单位未办理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事宜,因此双方劳动关系未终止。

3、鉴于你享有医疗期待遇,因此双方劳动关系必须保持到医疗期满。

4、单位做出该决定是错误的,建议先治疗,然后提出仲裁。

5、一定要建议医生给你开具休息证明,然后将休息证明通过一定的方式送达给单位。

如果离职交接手续没有办理完毕,则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就没有终止,因此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做出的矿工离职是错误的。

你好,你已经在15号办理了辞职手续了,以后发生的请假怎么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