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该我们家钱,已十多年,想起诉,可不可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1:18:55
我父亲成包我们这镇政府食堂,有一些十多年前的帐至今未还,帐单全都有,而且也有当初在职镇长的签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当初签字的那个镇长去世了,可不可以起诉,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请各位法律朋友们帮助我一下!

首先要先弄清楚,到底政府收这个钱是否出于行政目的,如果是,那么向该部门申诉,应该可以返还

如果不是出于行政目的,比如说是政府和你作买卖,那么这时候政府也可视作一般民事主体,也就是说可以视作民事上的债权

这不是说什么依据,是基本的法律知识,也就是民事主体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