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是按照什么比例?如果妻子抚养儿子,房产该怎么划分啊?丈夫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3:30:12
我们是2002年11月份结婚的,之前的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后来我老婆把户口也转来了,我们领了结婚证,6月份的时候我把房子转到了我父亲的名下,我老婆一直都不知道,04年孩子出生,孩子一直放在她父母处抚养,05年我们又贷款买房,其中6万是我自己的公积金,6万是她家亲戚借给我们的(我们两一起去借的),07年我们将这套房子卖了并花30万贷款买了另外一套房子,其中我父母借了我2万,我舅舅借了1万,她没出面,是我自己去借的,第二套房子的房产证还没办下来,还缺5万税没交,因为工程原因,房子要过几个月才能交,现在她提出离婚,要我将现在住的房子升值钱给她,并分第二套房子的一大半给她,小孩归她抚养,并支付之前她父母抚养费用以及日后的生活费用,请问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处理?她是中专水平,为人特别小气,是那种不能吃苦与吃亏的个性,贷款基本靠我一个人维持,还借了不少钱,因为她经常不管这个,自己图舒服!我该怎么处理才比较妥当!非常感谢!

要解决这个问题,先要确认财产的权属,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有财产。
原则上夫妻结婚之前的个人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结婚之后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当然,有些财产并不绝对是夫妻共有财产,如你们结婚后获得的赠与,如果这些赠与没有明确赠与其中一人就是共有财产,如果有明确赠与或继承的,应当是个人财产。
还有,仅供个人使用的物品一般认为是个人财产,如女方的化妆品等个人财产。
确认财产权属后,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配。。。。。。如果,一方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义务的,另外一方有权要求其少分财产。这需要另外一方举证和法院的认可。
93年11月3日的司法解释中与新婚姻法冲突的当然废止、无效(如八年转化条款)。但是,该司法解释的其他条文,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