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几个“无限责任公司”的例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25:23
我国现在有“XX无限责任公司”吗,我好像在大街上没见过啊,有么?谁见过,举几个例子。
国外有吗,都没有的话提出这个概念干什么啊?没事闲的啊?

现在还没有
楼下虽然答的牛头不对马嘴,但是,呵呵,我欣赏
刚才还是楼下的啊
我修改了一下,我成楼下了...

公司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
一般从股东对公司所负的责任分类:
(1)无限公司。所有股东不论其出资额多少,对公司债务均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清偿责任,均以其出资额为限。
(3)两合公司。有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织的公司,要求股东中最少有一人负无限责任,同时要求最少有一人负有限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将全部资产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仅就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清偿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与部分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要求负有限责任股东的股金必须为金额相等的股份。
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公司法》第2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公司通称为股份公司,是世界上许多国家以及我国常见的两种公司组织形式。

所以无限公司在我国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