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和借条的追偿期有什么不同?有的说借条是20年,欠条是2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4:06:32

欠条和借条没有任何区别,都是借贷凭证。都是分两种情况:
1、欠条(借条)上写明了具体的还款期限的,从该期限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钱,如果没有起诉也没有其他追索行为,将丧失胜诉权;
2、欠条(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也就是要求还钱的时候起算两年,其他同上;
也就是说,诉讼时效都是两年。没有20年的说法

欠条和借条的追偿期是一样的。《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你提的那种说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欠条与借条既有不同的地方,也有相同的地方。分几种情况,因法律关系不同而不同,因写法不同而决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或者最长诉讼时效。
1、因一方未按期履行合同义务而打的“欠条”,诉讼时效期是两年。在欠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的,从欠条的签署日期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写明了还款日期的从还款日期到来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
2、“借款条”,写明了还款日期的从还款日期到来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诉讼时效期为两年。没有写明(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债权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拒绝或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也是2年,但债权人一直没有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不开始计算,这样的状态可以持续20年而不过(最长)诉讼时效。自借款超过20年的属于过了诉讼时效期。
希望对你有帮助。

北京市尚剑律师事务所提供咨询。
法律咨询电话010-5128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