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忙解答!公司没有合理的理由,把我辞退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7:23:43
各位律师,朋友,大家好!是这样的:
本人2006年11月进入A公司,一直到今日还在该公司上班.
但,昨天,老板跟我说,由于公司管理不善,老板已无心管理公司了,打算转让给Y某,(Y某是我的同事,他比我晚进入公司,而且是老板的老乡,但这些都无关紧要.)老板告诉我,3月1号正式转让给Y某,(以后Y某就是A公司的老板)Y某让老板转告我,说由他正式接手公司后,将不在雇佣我.把我辞退.也就是说,我3月1号后就与A公司没有劳动关系了.

我在A公司,没有犯不可挽回的大错误,没有给公司摸黑,没有做对不起公司的事,Y某在没有合理的理由的情况下,就把我给辞退,我觉得不能接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
我从一开始进入A公司,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公司小,而且是私人的)我的同事们也没和A公司签合同.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我们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要证明的话,我同事可以证明我06.11月进入该公司上班,而且每月发公司,都会有工资详细的列表(当然,这个东西在老板手上.)

现在,Y某在接手A公司的时候,要把我辞退,他这样做显然不合理,以前看电视,好象公司辞员工,是要付员工后3个月工资的,那么,我由权益让Y某赔偿我吗?(哎,问题是我和A公司一开始就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如果要赔偿我,赔偿多少算合理呢?

另,我的工资是600基本工资+200补助+50电话+等等等=一个月1000多点.我可以要求Y某补偿或赔偿我600的基本工资,还是加了补助的1千多呢?
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一个月的工资,那是按600,还是加了补助的1000多呢?谢谢律师!!!!

公司不能如此辞退你。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否则,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和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经济补偿是按每满一年计算一月的工资,不足一年,按一年算。最长不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