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考加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6:24:15
什么可以加分?

你好!
南宁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将于4月开始报名。今年中考招生不设加分项目,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初中阶段曾获市级以上奖励的应届毕业考生,以及父母有特殊贡献(如烈士、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等)的考生。

严格审查报名资格

今年中考对考生报名资格以及可享受照顾的证明、证件的审查将更严格,一旦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徇私舞弊或其他违纪行为,将按章严肃处理。这些资格审查将包括:

——户口、学籍(学历)、民族成分审查。考生户口审查以考生家庭户口簿或户口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应验原件,如果无原件的,户口复印件或证明应有派出所盖章,集体户口复印后盖单位公章)为准。考生所报的民族成分,要与本人户口簿上填写的民族成分相一致。如果两者不一致,必须有县(含县)以上民委提前半年(即2004年底以前)核定并出具更改民族成分的证明,方为有效。

——关于考生户口单独迁入我市的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户口单独(父母常住户口皆不在我市)迁入我市投亲靠友的不能在我市报考。但如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该考生待遇可与我市考生一样。

(1)在本市购有商品房或有合法手续购地自建房(含申请人合法拥有产权的住房),凭房屋产权证,为考生取得本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的。

(2)受我市的自治区直属、中央直属和本市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聘用,且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并获得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满两年以上,并经市、县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已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年龄在35岁以下,经济收入稳定,且租用该单位住房(该单位拥有产权)居住2年以上的人员,为考生取得本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的。

(3)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建有生产、生活基地的市外企事业单位,其安置在本市工作和居住的职工,为考生取得本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的。

(4)来本市承包土地签订有合同经营种养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在承包地有固定住所,为考生取得本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的。

(5)两地分居的夫妻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