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法院能查封拍卖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3:45:43
我89年结的婚,92年前夫单位分了套房,2000年房改时写了我的名字,04年离婚了,协议上写房子归前夫所有(但没写明是产权或所有权),继承权归女儿,前夫不得单独变卖.离婚后这房子一直是前夫在居住.但没去办过户.请问这房子的产权还是我吗?所有权还能归我吗?我现在牵扯到官司,对方要我赔偿,并要求法院查封这房子,请问法院有权查封拍卖吗?

1、虽然你们关于房子的处置签订了协议,但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未办相应过户手续前,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仍应归你所有。
2、由于房子的产权仍为你所有,如经法院审查需要进行查封的话,法院是有权进行查封的,在判决生效后,并判定需要你赔偿,而你没有其他财产可抵偿的话,这个房子则有可能会被拍卖作价赔偿。
3、如目前尚未查封,你们可以尽快持离婚协议到房管局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当然,这有可能会涉及是否规避法律的嫌疑,所以不排除应起诉人的要求,法院对离婚协议的真实性作进一步查证的可能。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