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签的是两年,半年一交,可是乙方没钱再交。只有搬家。但甲方却扣除,合同中的保障金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2:45:48
您好,
我承租的房屋签的合同是两年,房租是半年一交。但因经营不好,我在半年后就没有再续交房租。只有搬家。可是。。。。房东因此扣除了 。合同中的保障金,请问合理吗?当时保障金的口头协议是防止因用完水电不交费就搬家,才交的保障金。可是 房东却就用到了这。请问我们还应不应该要这保障金的钱呢????

房东没错,基本上各处租房都这样处理。但是最主要看你的合同条款关于违约的处理及赔偿。但是估计难要回保障金

没有书面协议的话不好要恩,毕竟没有规定保障金是保障什么的!
另外毕竟是你违约

有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不再续约呢?如果有,而双方又没有约定达不到两年租期扣除保障金的话,建议维权。要回障金

按合同的违约条款处理.如果保障金可能多于违约条款产生的赔偿金额,可以追回多余的部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有相关的口头约定。充分的证据证明保障金的用途,也可以要回保障金.

是你违约。

在你中止合同之前,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租金照常计算。即使你搬走了,甲方还有继续追讨的你所欠租金的权利。如果你们在协议中规定了违约及违约责任,那么你还需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你说的保障金,数额应该不是很大。如果你的房东绕来绕去,跟你要的房租及违约金,以及利息、因追讨房租产生的费用,可能要超过保障金。

建议你正视这个问题,主动跟房东中止合同。并以你生意不好为由,争得房东的同情。相信你把保障金给房东以后,房东不会再跟你要其它的费用了。

要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