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公证的事,请大家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9:52:47
打算和男朋友结婚了,但出于以后自己的幸福,打算作个公证,内容大概是不管以后出现任何问题,他名下的房子归我所有,这也是他同意的,但他的房是经济使用房,这样的房以赠与的形式给我,能生效吗?公证处给公证吗?我们是想婚前公证。
但房的产权名字不想改,等出现问题后,可以按这个公证做吗?

你说的公证可以作,其实就是把你们之间的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
按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要件,如果房产证的名字不改,不产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
但是物权法也规定,物权的行为不能影响债权行为的效力,就是说,如果不改房产证名字,出事后你可以要求他履行赠与合同。前提是合同到那个时候还有效,且符合赠与合同要件。
这是物权法刚改的,按照以前的规定,不改房产证什么用也没有。所以稳妥起见,真想要房子的话,老老实实改房产证吧。

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