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婚前投资股票的金额是否算婚前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6:34:29
我的问题是:男方7年前和女方结婚,婚前后投资股票(比如2万元).婚后,此女一直对男方不好,而且把男方购买的商品(固定资产啊,存款啊,存折啊)全部转移,并且在7年间家庭开销全部由男方出.另外,女方在2年前在资产逐步转移走之后(乘男方不在家时转移),搬去自己与前夫生的女儿家,而在2年期间每个月来男方家,收属于男方固定房产出租后的房款,男方是个老实人,一直忍气吞声,直到最近实在忍无可忍了才和女方提出离婚.
我想问的是,男方在婚前投资的2万元之后获利了10万(至今),能算婚前财产不分给女方吗?
还有个问题:对女方可以提出哪些索赔?
谢谢!请懂这方面法律的尽快回答一下.
遭遇如此恶妻,请问如何能把股票的资产转移出去?实在不想便宜坏人.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方在婚前投资的股票,如果之前的盈利全部是男方的婚前财产,但以后产生的盈利,那就是婚后财产。
男方可以向女方提出索赔的有,在有证据证明让女方转移的财产是属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有权要求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