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财政与税收”的研究对象和知识体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20:50:53

财政与税收课程的研究对象是以政府为主体,以社会国民生产总值和社会收入为分配对象的财力分配关系,并从社会总体上研究其运行和发展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财力分配表现为财政资金收入与支出的资金运动,财政与税收学要研究政府在调节资源配置和收入再分配过程中财政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及其运行的规律,探讨生财,聚财,用财之道,把保障社会公共性需要纳入经济总体运行和发展的轨道.财政与税收学研究的重点是财政与经济辩证关系和相互作用的规律,财政收支辩证关系和收支平衡的规律,财政分配按比例发展规律,物质利益规律及效率与公平兼顾的规律等.另一方面,现代财政与税收学还是宏观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研究宏观经济运行和微观经济运行的关系,要从政府层次上研究财政管理规律,即各级政府主体为了达到一定的宏观经济管理目的,对其管理客体施加影响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规律.为此,财政与税收学还要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和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相互关系中,研究财政思想,财政政策,财政管理体制及财政法治管理等问题,使财政成为国家对经济总体进行干预和调控的有效的政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