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这样做合理吗?城市房屋拆迁到时底该如何赔偿安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5:08:28
各位朋友,你们好?现在我们那里要拆迁,但国土局和拆迁办根本没按最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执行,好像他们说了算,根本没有公开公平公正的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力.我们只是普通的小老百姓,又没关系,也耐不何.请好心的朋友们给我们指点指点,忠心的感谢你们!

衡阳市物价局
衡阳市财政局
衡阳市房产管理局
衡价房字【2007】137号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相关费用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城镇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的规定,结合我 市城镇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相关费用标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拆迁补助费
1,拆除住宅房屋,由拆迁人按被拆迁人房屋建筑面积支付搬迁补助费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属货币补偿或者一次性安置的每平方付给4元,属于过渡安置的每平方付给8元。
2拆除生产,经营用房,原则上按拆除住宅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执行。但涉及工矿企业,商场等搬迁设备比较多的,或有无法搬迁及无法恢复使用设备的,可按下列标准执行:
对于无法搬迁及无法恢复使用设备的,由拆迁人按收废弃设备的实际价格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搬迁设备比较多的,由拆迁人按照拆卸,搬运,安装设备的实际开支支付搬迁补助费。
以上搬迁补助费,补偿费数额由拆迁当事人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如双方就共同委托达不成一致或一方拒绝 评估的,其中一方可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临时安置补偿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
1,拆除住宅房屋,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过渡的,拆迁人应按房屋分类评估价格的【千分之六】计付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临时补助费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 【计算公式为:每月每平方临时补助费(元/平方米)=被拆迁房屋分类评估价格(元/平方米)×【千分之六】。但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每平方不得低于4元,如按上述公式计算 低于4元/平方米支付。
2、拆除用于生产、营业、办公或仓储等非住宅房屋,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过渡的,拆迁人应按被拆房屋分类评估的【千分之七】计付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停 产停业损失补助费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计算公式为:每月每平方米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元/平方米)=被拆迁房屋分类评估价格(元/平方米)×【千分之七】。
3、由于拆迁人的责任而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