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1:57:06
我和朋友总共5个人在一起吃饭 因为点事我们和别的桌打起来了 我和其中两个人打的一个胖子 那两个人打的瘦子 我用的瓶子打的胖子的头 我的同学也用瓶子了 但我取笔录的时候我说的是用拳头打的胸部 后来把他俩打趴下了 后来和我朋友回来取包 对方好象用刀把我朋友脸划了两个口 我朋友定的是轻伤 我的另一个朋友也是轻伤 对方瘦子的轻伤 对方的胖子是轻微伤 对方瘦子指认他的伤 是我同学打的 现在派出所一致认为是我的同学先动的手 请问 我在这个事当中承担的责任大不 我能够付刑事责任不 还有 我们三个人 和对方俩人的医疗费怎么赔偿 是7个人平均摊 还是我们赔他们的 他们赔我们的 我会失去工作吗

你不用负刑事责任,因为你揍的胖子是轻微伤,构不成犯罪
至于医疗费,看你们自己协商
至于工作,不知道你干什么工作

刑事责任不够,不过有可能拘留几天.如果认定是同学先动的手,恐怕你们要全赔.看你在那里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