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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32:00

字说
此书为北宋王安石所撰,共二十卷(一说二十四卷)。《宋史·王安石传》说:“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擢进士上第。拜右仆射、观文殿大学士。作《字说》,多穿凿附会,其流入于佛、老,一时学者无敢不传习,主司纯用以取士,士英得自各一说,先儒传注一切废而不用。”后来新政既罢,此书遭禁而湮没,至今不传。

王安石认为汉字以音、形包含着万事万物之理,“其声之抑扬、开塞、会散、出入,其形之横纵、曲直、邪正、上下、内外、左右,皆本于自然,非人私智新能也。”他正是以此为出发点来写作《字说》的,因此其中有许多穿凿附会之处。虽然此书已经佚失,但它曾盛行于当世,具有不少人为之音注训释和引用。所以从宋人的著述中还可以了解到它的概貌。如陆佃《埤雅》引用《字说》二十条、叶大庆《考古质疑》引用二十一条、杨时《字说辩》引用二十三条、朱翌《猜觉察杂记》引用二条、袁文《瓮牖闲详》引用4条、黄胡英《靖康缃素杂记》引用一条。明代著述也有宋人书中转引《字说》文字的,如李时珍《本草纲目》曾引用十条、赵南星《南星全集》、王世贞《苏长公外纪》也有所引用,可能原出宋人笔记,今已失考。

《字说》的许多解释,实属妄为比附,贻人笑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种宋人笔记里,窥其一斑:徐健《漫笑录》载:东坡闻荆公《字说》新成,戏曰:“以竹鞭马为‘笃’,以竹鞭犬,有何可笑?”又曰:“鸠字以‘九’从鸟,亦有证据。《诗》曰:‘鸬鸠在桑,其子七兮’;和爹和娘,恰是九个。”

曾敏行《独醒杂志》卷五载:王荆公作《字说》,一日,踌躇徘徊,若有所思而不得。子妇造侍见,因请其故。公曰:“解‘飞’字未得。”妇曰:“鸟爪反面升也。”公以为然。

邵博《河南邵氏闻见录》卷二十载:王荆公晚喜《字说》。客曰:“霸字何以从西?”荆公以西在方隅主杀伐,累言数百不休。或曰:“霸从雨,不从西也。”荆公随辄曰:“如时雨之化耳。”其学务凿,无定论类也。

从以上的例子可知,王安石《字说》多违背古文字学“六书”的条例,仅从楷书的点画释字,故不能得其要领。宋代陆游曾评论道:“王氏见字多有义,遂一概以义取之,……是以每至穿凿附会。”(《字说跋》)罗大经也曾记:“荆公解‘蔗’字不得其义。一日行圃,见畦丁莳蔗横瘗之,曰:‘他时节皆生。’公悟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