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不注册执业医师是否算违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1:17:13
我是2003年12月31日拿到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但单位一直到现在都没给我们同一批的人注册下来,到年底我们的资格证书就要作废了!我想问在事业单位工作是否不需要注册?我们催他们办,他们一直都说在办,可上网查执业医师资格,都说我们尚未注册,我不知道问题出在省卫生厅还是单位?是不是在市级医院工作的医生都不需要注册?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违约?
我要问的是单位这样做是否违约?我有没有权解约?政府部门是否站在我们这边?替我们说话?

是否违约要看合同是否约定单位替你们注册是他们的义务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号令)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 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执业地点是指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注册条件
第四条 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六)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六条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拟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就当向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第七条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三)《医师资格证书》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