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士营运资格证在哪里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5:51:42

按照长沙市政府办公厅颁布的《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人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由公共客运主管部门核发客运服务资格证:
(一)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无传染性疾病;
(二)持有与准驾车型一致的驾驶证并经从业资格培训合格;
被吊销客运服务资格证的驾驶人,从吊销之日起满5年方可申领客运服务资格证。”

长沙市的出租车归口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管理,根据该局颁布的《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所有司机必须按要求参加由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统一组织的培训,经培训合格并获得相应的服务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而且规定了从业人员的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可以申请上岗证:
1、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无传染性疾病;
2、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驾龄;
3、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长有固定住所并由所在企业担保;
4、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服务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
6、没有不良记录。

按照该局2007年《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通知中的“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规定:
“许可事项: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许可对象: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职业申请人
许可依据:国务院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许可条件: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许可数量:法律法规对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的授予无数量限制。
申请材料:
⒈、申请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一般要件:
⑴《长沙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申请登记表》原件及一寸照片二张;
⑵申请人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
⑶市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表原件;
以上资料交复印件的,须检验原件。
⒉、申请人变更所服务公司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一般要件:
⑴由原公司与新公司签署意见的《长沙市公共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