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具体的劳动中剩余价值能被精确的计算出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0:47:42

给你一个公式:

广义剩余价值公式
我这里根据劳动价值论总公式,根据剩余价值新概念,即剩余价值是工作日劳动小时除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商,而不是工作日劳动小时减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差,提出新的剩余价值公式,即广义剩余价值公式,以就教于大家。
一个工作日内,一个劳动者的劳动扣除他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称为剩余价值,其实就是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中创造的价值。剩余价值公式实际就是劳动价值公式的变通,剩余价值和劳动价值都是用劳动价格表示的。

一剩余价值总公式是:S=(T/t)元。
其中:
S——剩余价值。
T——工作日的劳动时间。
t—— 一个标准人一天内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
元——劳动单位。
剩余价值率:(T/t)×%。

例如,一个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劳动小时是8小时,他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也是8小时,则他的剩余价值是:(8小时/8小时)元=1元。
剩余价值率是“8小时/8小时”×%=100%。

二剩余价值的具体化形式:
S=S1+S2=T/t
S——剩余价值(劳动价格,商品价格,产值)
S1——V(工资)
S2——M(地租+利润)
M——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狭义剩余价值,租)

不能,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来量化相关指数……

不能,如果可以在计划经济下为每一个商品有效定价的话,就没有必要发展市场经济来配置资源了。曾经在哲学界展开过关于社会主义价值计算的争论,证明计算是缺乏实证基础的。
剩余价值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一个概念化的东西,简单的说,如何来确定计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依据的社会平均生产条件,就是个问题。提出这个概念主要是用来说明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无偿占有(其实并不尽然,至少资本家提供了资本和自己的智慧)了工人的劳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