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户口在外的人继承农村宅基地证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5:15:26
我有个伯伯,他父亲和我爷爷是兄弟,现在我伯伯的宅基地证和我爸的宅基地证上都写着共屋,共坪,上面还标明了具体的面积,问题是,我伯伯他们的户籍早就迁到城市里面去了,这块地对他们实际上没有用,可是,我们现在打算建新房子,却刚好卡在地基不足上,但是伯伯他死活不愿意和我们协商,让出一部分地给我们起房子,所以,我想问下,假如我们实在没办法,占用了他一些地方,在法律上会承担多大的责任?再者,关键的是,他户籍是外地的,他的宅基地证能申请无效吗?我看到,网上有人说“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我伯伯应该不算这个集体中的成员了,他的宅基地证能算有效吗?
这是一个在亲情面前很困扰人的问题,希望熟悉农村房产的,有法律基础的朋友能帮帮我,本人万分感激!
我希望大家能多从法律的角度解析之!

你好,你的问题我认为是属于民事私房纠分问题。
事实上,如果房屋产证上写的是你父亲和你伯父的共有,并表明了份额,不管你伯父有金山、银山还是穷途潦倒到街头乞讨,就算你的伯父户籍迁到火星去了,他还是享有房产权的。

在法律上,你们是无权私自侵占他的产权的,如果你伯父上诉,是可以夺回他应得的土地,并且你们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法庭上是不会看亲情的。

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