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08年最低底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23:09:33

840元,现在用的是2007年的标准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沪劳保综发(2007)31号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07年9月1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750元调整为84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