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的章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5:29:29

律师事务所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所名称为 律师事务所
  地址设在: 。
  第三条 本所的宗旨:(各所自定)

  第四条 本所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 、 、 、 、 。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五条 本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

  第二章 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来源

  第七条 本所开办资金总额为: 万元。其中: 出资 万元; 出资 万元; 出资 万元; 出资 万元; 出资 万元。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

  第八条 本所以 等法律事务为主,兼顾其他业务。具体业务范围为: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