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3:01:45
1)如果当月销项为5000,进项为2000,即销大于进,则当月末应将余额部分3000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这应该是没问题的。

2)但如果当月销项为1000,进项为3000,即销小于进,这时候该如何作会计处理。

3)像以上的情况我可不可以将转出的那笔分录看作就是计提增值税的操作?

4)如果我当月有预缴税款,则应如何作分录?谢谢

核算增值税应该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科目,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还需要设置“待抵扣进项税额”二级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日常记帐涉及到的明细专栏: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月末结帐使用专栏: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

月末贷方余额为当月应该缴纳的增值税,月末结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次月10日内申报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借方余额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本月没有预交增值税(即“已交税金”本月没有发生额),也就是进项大于销项,这是借方余额为留抵税金,这样的情况不需要进行帐务处理,借方余额留待下月继续抵扣;
二、本月发生预交增值税,本月预交的增值税大于本月实现的增值税(本月预交的增值税小于本月实现的增值税属于贷方余额,按照贷方余额处理),借方余额部分为多交的增值税,月末结帐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用以后月份实现的增值税去抵减;
三、本月发生预交增值税,同时本月进项大于销项,没有实现增值税,月末结帐时,将预交的增值税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用以后月份实现的增值税去抵减,进项大于销项
进项大于销项的部分不需要处理,留待下月继续抵扣。

因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月末结帐后,要么没有余额要么借方余额,借方余额为留抵税金,留待下月继续抵扣;“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为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月结帐,因此12月末按照规定进行月结就可以,年度没有特别的结帐规定。

2\不用做账务处理的.

如果有预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