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写字楼物业交纳电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7:19:49
商业、写字楼物业交纳电费后,再收取各个客户的电费,开具发票“代收电费”,需不需要交营业税?处理该项业务时需要注意什么?
交电费时是否必须开具客户公司名称才能作为代收代缴?

你们这一块是这样的.

依你们所收取的电费和你们支付给电业局的那个差来上营业税的.

如果二个金额是一至的话.就不会上税了.

“代收代缴”的含义是,发票上的收款人是最终拿到钱的一方(例如供电局、自来水公司),交款人是实际出钱的人(例如某个租客)。
商场的电表应该不止一个——除非你又二次分割过区域。供电局是按照建设单位的申报图纸(已经划分好了每个商场区域)及清单来安装对应的电表的,你将某个这样的区域出租给一户,自然收到的电费账单就是该它家全额付的。建议,你可直接拿着这样账单问对方收钱,先打张白条。钱汇总后交了,再将盖有已缴费印章的电费单子给商家就行了。实践上,我们都是这样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