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六个月还没结案,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1:04:11
民事诉讼案件案件,走的简易程序,但是已经六个月了还没结案,怀疑律师不作为或者耍花招,请问我可不可以自己去法院查我的案件的进展情况?谢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建议你耐心等待。
  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第一审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特定情况是可以延长的。
  但是在实践中,因为基层法院的业务多,有的时候是没办法在6个月内审理完毕的。

你是怀疑你的律师?
如果是这样,你是当事人,当然有权向法院和办案法官了解案件的进程。
你是原告吧?你可以先要求你的律师把立案的相应资料给你,如果没有立案证明,至少应该有立案时向法院预交诉讼费的票据,那是证明立案时间的。
立案前时间由律师控制,立案后时间一般是法院控制。
而且,也可以持此票据向法院查询具体的办案法官,并向法官了解案件进程。

简易程序一般是一个月就结案的,你自己当然可以去法院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如果律师有违职业道德你可以去当地的司法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