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保证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0:24:28
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麻烦高人用通俗易懂的话来解释,最好能举例说明,谢谢
由于前手是在票据上签章的人,他是票据债务人,负有保证持票人能够获得付款的义务。

wbllf2007您你,谢谢你的回答,你是说假如保证人丙替甲还清欠款,那丙可以向甲或是丁,归还欠款,对吗

例如甲欠乙钱,丙和丁为甲的保证人.甲到期不还乙钱,乙可向丙或丁要钱,如丙或丁其中一人将钱全部还清,则其可向甲讨要其为其还的债务,如甲确实不能归还,还可向另一个未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讨要其应承担的保证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