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6:18:38
2008年2月15日发2008年1月的工资,2008年3月申报个税是按2008年2月15日发放时的工资表申报的,这样处理对不对?
会计处理上是不是2月帐要先预提2月工资?

会计处理上是2月帐要先预提2月工资.
2008年3月1-10日申报个税是按2008年2月15日发放时的工资表申报.实际是1月份计提的工资.

2008年4月申报个税是按2008年3月15日发放时的工资表申报.实际是2月份计提的工资.3月份发放工资个税扣除标准是按2000计算.

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就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专门下发文件。文件指出,“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是指从2008年3月1日(含)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08年3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8年3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每月16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强调的是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的时间,而不是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的归属期间,这与当前我国各单位每月工资、薪金发放时间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有关,也符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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