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和我妈的妹妹(我二姨)的女儿结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5:51:34
本来之间我们没什么,心情不好的时候我爱欺负欺负她,或者讽刺讽刺她,总之和她在一起和快乐的,现在离开了一段时间还挺想她的,有时还回莫名其妙的吃她的醋,可能是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即使不爱她也会产生感情,我想也许时间长了会忘掉的她的,但是一年了反而更想她了。我该怎么办?家人方面也没什么问题。真心请你们替我解决难题,我不想听那些寒心的话。
我还保有一线希望。希望你能站出来。。追加100分。。疯掉了。不要孩子。你别折磨我了。。

不生小孩不取证,就这样到没有认识你的人的地方过吧.

能解决问题的人只有你了。
你们的关系不要老往爱情方面去想,要知道她是你表妹!
你家人她家人都会反对,法律也不允许。

近亲结婚法律上不可以
因为近亲的基因有太多的一样 所以后代很容易得病和生弱智儿

不能,这个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是不允许的。你还是忘了这件事吧

按照遗传学原理来讲,不能。

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直系血新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这是因为每个人身体上都带有一定的隐性致病基因,而血缘关系越近的人,他们相同的基因就越多,他们之间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在一起相遇的机会也就越大,

按法律讲,还是不能。
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因此,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禁止条件有二。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近亲结婚,主要是基于优生学的理论,这一规定有利于子孙后代身心健康。所谓直系,是指从已身上下数各代血亲,包括拟制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孙子女等;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已身同出于一源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辈分相同者与不同者。如叔伯与侄女、姑姑与侄、舅父与甥女、姨与外甥、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之间均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故而禁止他们之间结婚。

老大,你这摆明是近亲,怎能结婚???
不要孩子的话就可以,但你们也办不了结婚证,这个就没办法了,我国的婚姻法是有规定,近亲在三代以内不给颁发结婚证。
除非你们不理别人的看法,也不顾婚姻法的规定,不办结婚证,你们自己愿意,这样别人就管不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