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可以补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9:39:01
我在北京工作,因为个人原因,我的保险从原单位晚了两个月转移到新单位(应补交2008年1--2月份),新单位说不能补交,请问原则上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
我是07年8月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因原单位可以给代缴保险,所以没有将保险关系转入新单位,08年2月底原单位通知不能代缴了,所以于3月份将保险关系转入我现在工作的单位,但是原来的单位保险代缴到07年12月,新单位说可以从3月份开始交,请问可以要求现在单位给补缴08年1--2月份的保险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能补缴,没有问题
新单位恐怕是因为谁出这个钱的问题,如果你已经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他们没有任何理由不给你交
如果你那两个月不在现在这个新单位工作,你只能考虑自己负担那部分钱,可以让新单位代缴你这部分钱

当然可以。社保机构欢迎补交,因为大部分的钱交出去进不了个人帐户,只当为社会作贡献啦。如果你单位负责福利的人员不知道怎么办的话,你可以打单位所在城区的社保局电话专门负责补交的部门电话咨询。

可以,2007年全年33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