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律师在线吗?为何粮食贩子会逍遥法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3:10:26
我是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是父母辛苦供我读完大学,所以当母亲被伤害时我要为母亲讨一个公道。
去年八月,两个粮食贩子到我们村收购粮食,当时我母亲一个人在家粮食贩子趁我母亲不注意,少算了五袋子玉米的钱,一袋子玉米一百斤。等贩子走了后我母亲发现少算了钱,就去追,并在临村追上,和他们理论。他们不承认,就对母亲说村口有个磅秤,说带母亲一起去秤。母亲不知是计,就上了车。于是一个贩子就开动车,一个和母亲在车斗上。到了村口却不停下,却沿着公路飞奔,母亲害怕,喊停下,开车的贩子怕母亲喊叫把人引来,就把车子开的更快了。车斗上的贩子就打母亲,母亲反抗,贩子就用蓬布把母亲蒙起来,母亲喊救命,贩子就拼命的打母亲,拳打脚踢,还卡脖子,母亲越是反抗,贩子打的越厉害。母亲后来回忆说,贩子用蓬布盖着她,根本不知道贩子想把她带到什么地方去,只知道是车子在飞速的向远处跑,母亲害怕贩子把她打死扔到野外,就咬牙拼命的反抗,贩子就打的更厉害。终于在搏斗中,贩子的手机掉出来,母亲抓住并趁贩子不注意使劲扔出车外。后来,贩子终于停下,把母亲扔下车,跑了。母亲挣扎着起来,向路边的人问这是什么地方,得知已经到了淄博某地。此时,母亲已经被带到了离家近100里路的外地!而且浑身是伤,全身痛的不行,镶的牙也被打掉!母亲请求一个出租车送她回到家,在家人的帮助下找到那个贩子的手机,到我们镇派出所报案。在做记录的过程中出现了昏迷,于是立即送到我们的中心医院,被诊断为打伤,脑震荡。花去医疗费用好几千元。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母亲一个五十岁的妇女,在这样一个法制社会,被这样残暴的殴打,受到的惊吓,怎能一个轻微伤就能概括?
至今,母亲一想起这件事就仍浑身发抖。
到今天,事情发生已有快半年了,派出所说由于当事人是外地,本地的派出所人员去也得不到那边办案人员的支持,建议我们找刑警,可刑警说是轻微伤,不够刑警出动的资格。我们又去派出所,他们就总说尽力办。所以到如今,两个粮食贩子仍然在逍遥法外。
请问在线的网友们有学法律的吗?我们应该怎样起诉两个粮食贩子?他们到底犯了什么罪?怎样才能将两个贩子绳之以法?怎样才能获得我们该有的赔偿?
朋友们,帮帮我们吧!
从贩子的手机的线索已经确认了贩子的身份了!也找到贩子的家了!那警察为何不抓?那我母亲的医疗费还可以追回吗?确实也有人

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民法>调整的关系。就算抓住了也只是15天以内的治安拘留或者罚款或警告。
所以这件事是个小案子,一般没有当场抓住的话,警察是不会管的。

你所说的只能证明你母亲被他们殴打致轻微伤,无法证明他们非法侵占了你们的财物,而且他们也不承认“多拿你们5袋玉米”,所以以抢劫罪起诉的胜算不大。

不过医药费还是可以拿回来的,如果找到他们的家了,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一般都会进行调解,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可以向上级机关或者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抢劫案起诉
我的回答都被系统吃了,郁闷

你说有脑震荡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应该鉴定为轻伤的
5袋玉米似乎不够2000块,不够诈骗罪的标准,我也不主张你用故意伤害来起诉他们.
个人建议告他们抢劫,找你们村看见你母亲反抗的人作证.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