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事情有疑问,懂法律的朋友请进来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7:13:29
我的朋友在结婚后因和老公感情不好而患上了精神紊乱!现在她老公起诉要和她离婚,她可不可以要一些精神赔偿!她以前在医院检查的病历已经扔了,她现在去医院再去检查能不能做为一个证据!还有可不可以不给抚养费呢?
补充一下,我朋友不打算要孩子!以她现在的状况,她也不想给抚养费!

这不是赔偿的理由。
如果她现在病没好,需要治疗,可以要求适当照顾。
如果病已经好了,就没什么可争的了。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标准是其实际收入的二到三成,如果你朋友确实暂时无力支付,可以提供证据,可能可以暂时不支付。

你朋友可以去多一次医院,叫医生证明他神经错乱再找他要抚养费就可以了

“她也不想给抚养费”
她可是孩子的母亲,一个母亲说出这样的话,是人都会和她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