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帮助。。。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4:10:01
我于2008年1月1日进入公司。至今为止未曾签订劳动合同。当我询问公司经理的时候。被告知要满3个月的使用期限才可以签订合同。我觉得公司明显在进行欺骗(因为,我有几个同事都是在快满3个月试用期的时候被突然辞退。而且,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时间应该与签订劳动合同的长短来决定的)我担心步他们后尘,所以上劳动部门进行了投诉。今天早上劳动部门上门(具体处理情况我不了解)。下午公司经理就叫我签订合同。我担心以后日子不好过!又不想于公司签订合同了!请问。我这样做的话!还受法律保护吗?还能得到赔偿吗?

现在劳动法对劳动者有很多好处.
试用期的时候也有合同的,
那是用在试用期的,
过了试用期后如果不满意他是可以辞退员工的.
不过试用期叁个月好像太长了点.
一般都只有两个月.
你可以去下载合同来看看.
一些不懂的地方就清楚的了.